美国一名代孕者拒绝按合同终止有严重心脏病的胎儿,跨州搬到禁止堕胎的得州,最高法院最终没有给她任何权利。

代孕这事有几千年历史,现代代孕合同也签了半个世纪。它把父母权、堕胎、医保、费用一条条写清楚,双方各请各的律师,多数时候照约执行。
2026 年,代孕者麦肯娜·韦斯特拒绝按委托父母要求堕胎,胎儿被查出严重心脏病。合同明写「只要委托父母要求,就应终止妊娠」。她说对方律师来信威胁,不照办就罚六位数。
她换了个州
韦斯特从阿拉斯加搬到得州,那里有家人,孩子出生后能拿到治疗,而且得州几乎全面禁止堕胎。委托父母住在加州,他们先拿到法院命令,孩子一出生就是他们的。
得州总检察长也拿到命令,要求给孩子用上救命手术,理由是委托父母「拒绝同意」。韦斯特想要监护权,说只要对方答应治疗,她可以放弃。得州法院站委托父母,她告到最高法院,请求知道孩子的消息。最高法院不受理,她对孩子没有任何权利。
早就有过两次
2012 年,代孕者凯利合同里同样允许因胎儿严重异常而要求堕胎。胎儿查出心脏缺陷,父母要求终止,她拒绝,从康涅狄格搬去当时认她为合法母亲的密歇根,生下后送人收养。
1988 年的「婴儿 M」案里,代孕者同时是基因母亲,新泽西最高法院认定她在孩子出生前不能放弃父母权,判她是法律母亲,但监护权归父亲,她后来获得探视权。
合同管不到的地方
堕胎条款几乎没上过法庭,韦斯特这案子也没解决它是否可执行。核心问题是:谁能被强迫堕胎?
2022 年 Dobbs 判决后各州自定堕胎法,在得州这类地方,代孕合同里的堕胎条款无效;但即便堕胎合法,法院大概也不会强制人堕胎,因为身体自主权摆在那。
可如果是「为了胎儿好」,法院就未必这么想了。医生为胎儿着想建议剖腹产,代孕者拒绝,法院可能执行合同里「配合医疗人员」那条。2022 年以前,一些地方的法院就曾违背孕妇意愿下令剖腹产。
身体自主权对怀孕的人来说,从来就不是绝对的。Dobbs 之后,胎儿人格论——认为未出生的胎儿跟出生的人享有同等法律权利——正被用来质疑代孕合同本身。佛罗里达一名法官就问过代孕是否违宪,州总检察长甚至说合同违反宪法第十三修正案。
对一些人,代孕是买卖孩子;对另一些人,这是组建家庭和挣钱的方式。法律要同时承认这两边,而 Dobbs 让这个平衡更难维持。
为什么值得读
代孕合同一直靠「双方自愿」四个字撑住合法性,韦斯特案把这个前提撕开了:怀孕的身体在法律上从来不是完全属于自己的,避孕权和堕胎权之间的那道缝,最先裂在代孕者身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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