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尔特斯带去墨西哥的远征队里,绝大多数战士是受阿兹特克压迫的本地人;皮萨罗在秘鲁照抄同一套打法。

1519年,科尔特斯带着几百人从古巴出发,两年半后,人口六百万的阿兹特克帝国换了主人。十年后,皮萨罗用一百六十多人,在秘鲁拿下了人口约一千万的印加帝国。
他们赢的不是枪
火绳枪装弹太慢,吓人一次就不好使了。真正致命的是钢甲、托莱多钢剑,以及马。美洲本地没有马,也没有牛这类役畜,印加人只有羊驼,阿兹特克人只养火鸡和吉娃娃。
面对排成散兵线、彼此之间留着空隙的美洲步兵,骑兵可以直接冲散阵型;打不过时,骑兵跑得比追兵快。
帝国是被自己人拆掉的
阿兹特克和印加都只是少数族群压着许多被征服民族收税。特拉斯卡拉人被阿兹特克围着打了几十年,盐路都断了,他们把西班牙人当成翻盘的筹码。
攻打特诺奇蒂特兰的最终战役里,西班牙人只占约千分之五,其余全是来跟阿兹特克算总账的本地人。围困库斯科时,西班牙守军身边的本地盟友反而越来越多。
他们其实反抗过
阿兹特克人把敌人引进水渠纵横的城内,让马跑不起来;又从屋顶扔石头。印加人放过洪水,用套索绊马腿,还把缴获的剑绑在长木杆上当长矛。
只是学习曲线太陡,帝国又在瓦解、瘟疫正在蔓延,来不及把新战术变成制度。
一句大实话:皮萨罗不是靠火枪赢的,他是找到了这个帝国里最想造反的那批人。
为什么值得读
以为坚船利炮可以碾压人海,是最常见的误读。真正决定结局的是那个帝国里有多少人盼着它垮台:一个把大多数人当税收来源的秩序,一旦出现裂缝,倒下的速度会比进攻者自己想象的还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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