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21年,清教徒移民古德曼在普利茅斯被两条「狼」吓退,历史学家罗伯茨认为那其实是印第安人养的狗,这场误认背后是一整套为殖民夺地服务的说辞。

1621年1月,清教徒移民约翰·古德曼在普利茅斯散步,两只大狗凑过来。他的小猎犬吓得发抖,他挥一块木板把它们赶走。
奇怪的是,这两只「狼」坐在地上冲他咧嘴笑了好一会儿,才转身走开。历史学家罗伯茨说,狼根本不是这个行为。
那是印第安人养的狗。它们的祖先几千年前跟着美洲原住民的祖先一起从亚洲过来,是家犬的另一支,跟欧洲狗在北美重逢。
不像欧洲狗,就被说成野的
欧洲长期驯养让狗耳朵耷拉、嘴变短,看着更「可爱」。美洲的狗立耳、长嘴,更像它们和狼的共同祖先。
它们还是打猎的好手,在印第安社区里当伴侣、看门、帮忙围猎。
但英国移民不接受印第安人会驯养动物。在他们眼里,驯化是文明的技艺,而印第安人是文明的反面。
于是狗必须被说成狼:野生的动物,配野生的人。这既抹掉了原住民的驯养实践,又把「未开化」的帽子扣稳,为抢地提供说法。
人「消失」了,狗也跟着「消失」了
这套说辞很成功。东北部的原住民被从地图上抹去,基因研究也显示,当地历史上大部分印第安犬被欧亚血统的狗取代。
但作者提醒,正如原住民并没有真的消失,印第安犬的「彻底灭绝」也该谨慎对待。
后来向西推进的探险者、商人和移民,带着同样的偏见,继续把印第安人的狗当野兽捕杀。
为什么值得读
把别人的家犬认成狼,不是眼神不好,是立场先行的观察:先认定这群人不配拥有文明,再回头解释眼前的一切。今天给某一群人贴上「野蛮」标签时,用的还是同一套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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